安全防范系統設備安裝要求
安全防范工程中所使用的設備、材料應符合相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的要求,并與設計文件、工程合同的內容相符合。 (1)探測器安裝要求 1)各類探測器的安裝,應根據產品的特性、警戒范圍要求和環境影響等確定設備的安裝點(位置和高度)。探測器底座和支架應固定牢固。 2)周界入侵探測器的安裝,應保證能在防區形成交叉,避免盲區。 (2)攝像機安裝要求 1)安裝前應通電檢測,工作應正常,在滿足監視目標視場范圍要求下,室內安裝高度離地不宜低于2.5m;室外安裝高度離地不宜低于3.5m。 2)攝像機及其配套裝置(鏡頭、防護罩、支架等)安裝應牢固,運轉應靈活,應注意防破壞,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。 (3)出入口控制設備安裝 1)各類識讀裝置的安裝高度離地不宜高于1.5m。 2)感應式讀卡機在安裝時應注意可感應范圍,不得靠近高頻、強磁場。 1)對講主機(門口機)可安裝在單元防護門上或墻體主機預埋盒內,對講主機操作面板的安裝高度離地不宜高于1.5m。 2)調整可視對講主機內置攝象機的方位和視角,對不具備逆光補償的攝像機,宜作環境亮度處理。 (5)巡查設備安裝 在線巡查或離線巡查的信息采集點(巡查點)的數目應符合設計與使用要求,其安裝高度離地1.3~1.5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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